赤泥是含铝矿物制取氧化铝或氢氧化铝产生的工业固体废弃物。2019年,我国赤泥产生量超过1亿吨,累积堆存量已超过10亿吨,占地超过12万亩。虽然已有众多赤泥综合利用技术,但其消耗量相当有限,其综合利用率不到5%,缺乏规模化有效处置方式。大量赤泥以堆存的方式贮存在赤泥堆场,由于赤泥碱性强、盐分含量高,污染物迁移风险大,在积极寻求赤泥综合利用有效途径的同时,解决赤泥堆场的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赤泥堆场原位生态修复即在不改变堆场赤泥位置的情况下进行生态修复。传统赤泥堆场生态修复多采用客土原位修复,即通过覆盖土壤后进行植被种植,但由于目前土地资源的匮乏以及耕地保护的需要,土壤资源成为了限制赤泥堆场生态恢复的关键因素。因此,国内外开展了三十年余年的无土原位生态修复技术研究,即采用化学、微生物和植物联合修复技术方式,并且实现了工程应用。采用无土原位生态修复技术不仅能够节约土壤资源,更能从根本上恢复赤泥的土壤性状,恢复赤泥堆场的生态环境和生态功能。赤泥堆场经修复后,可缓解我国部分地区土地资源紧缺的问题,通过先锋作物和乡土作物持续深度修复进一步构建更加完整的生态系统。
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制度,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严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有色金属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指出“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支持以矿山废渣为复垦土壤基质的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设”的要求。此项标准制定的目的就是要推进实现赤泥作为土壤基质用于堆场的生态修复,规范赤泥堆场生态修复技术的使用,促进铝工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改善赤泥堆场生态环境质量,节约土地土壤资源开发。
现有的《干法赤泥堆场设计规范 》(GB50986-2014)对赤泥堆存工艺、赤泥坝、堆场排洪、堆场排渗及回水、赤泥浆输送、赤泥过滤机滤饼输送和堆场环保措施等作了规范要求,但未涉及关于赤泥堆场生态修复的内容。本标准的制定是为规范赤泥堆场生态修复技术提供重要的标准化支撑,也是推进有色金属行业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本标准制定符合《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要求的“加强重要生态和环境标准研制与实施,加快能效能耗、碳排放、节能环保产业、循环经济以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标准研制,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内容;本标准的实施内容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7.2.5 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服务”中的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
随着国家对氧化铝企业环保要求越发严格,赤泥堆场原位生态修复技术已成为企业的迫切需要,由于国内尚无赤泥堆场原位生态修复技术标准,急需通过制定标准达到绿色、生态环保的工程实施要求。该技术标准的实施,有利于推动赤泥堆场的生态恢复进程,是践行国家生态文明发展战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念的具体体现。技术的应用也有利于赤泥堆场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的改善,对于推动相关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