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我国低碳发展政策需求,有效控制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实现行业绿色低碳发展,2013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认监委共同发布了《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在《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低碳产品,是指与同类产品或者相同功能的产品相比,碳排放量值符合相关低碳产品评价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产品。该办法的发布,首次在国家层面上建立了统一低碳产品认证制度。2015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发改委联合正式印发《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目前,我国低碳产品认证实施是以目录化管理的方式对评价标准成熟的、符合行业管理的产品纳入到目录中,截止2019年11月,已有两批共计7种产品纳入《低碳产品认证目录》,并发布了相应的低碳产品认证实施细则,属于建材行业的包括通用硅酸盐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砖(板)3类产品。
进入“十三五”时期后,各省市纷纷将低碳产品认证作为绿色发展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重点抓手。2019年,国家生态环境部将低碳产品认证工作纳入《2019年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点》,充分体现了我国高度重视低碳产品认证工作,保障了低碳产品认证企业的切身利益。水泥工业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基础产业,我国水泥产量连续近三十年来居世界第一,据中国水泥协会信息研究中心统计,截止2020年底,全国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累计1609条,设计熟料年产能18.3亿吨,实际熟料年产能超过20亿吨,全年产量达23.8亿吨,属于能源、资源密集型行业,煤炭消费量基数大,同时也是碳排放大户和资源综合利用、发展低碳节能技术的重点对象。水泥行业的碳排放主要集中在水泥生产和使用两方面,中国水泥行业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3.6亿吨,约占全国总二氧化碳排放量的12%,面临着较大得碳减排压力。其中,水泥生产中排放的二氧化碳约有60%来自于石灰石中CaCO3的分解,40%来自于燃料燃烧和电耗排放,运输过程产生的碳排放极低。
目前,开展低碳产品认证的技术文件为CNCA CTS0017-2014《通用硅酸盐水泥低碳产品评价方法及要求》,但GB 16780《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修订稿已提交报批,其中针对海拔对化石燃料燃烧的影响系数进行了修正,取消了强度修正,而CNCA CTS0017-2014还相对滞后,文件中诸多排放因子和推荐值也需要更新,其核算方法已经不能再体现水泥企业特点。因此,亟需结合水泥行业特点制定《低碳产品评价方法及要求 通用硅酸盐水泥》建材行业标准。该标准的发布有利于加强水泥产品生产过程中二氧化碳排放的管理,使水泥产品的降碳工作落到实处,结合产品特点,统一考虑原材料引入的碳排放和产品生产能耗的碳排放,从而找到改进点,不断降低水泥单位产品碳排放量。通过评价方法及要求的应用,作为低碳产品认证和评价的主要依据,一方面可为企业生产低碳水泥产品提供依据,全方位降低单位产品碳排放量;另一方面也为第三方认证和评价提供依据,从而规范评价标准的一致性。同时,水泥低碳产品的生产也是为建材行业全力推进碳减排工作,提前实现碳达峰,为国家总体实现碳达峰预定目标和碳中和愿景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