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
建议项目名称
(中文)
钢丝绳电动葫芦
建议项目名称
(英文)
Electric wire rope hoists
制定或修订
□制定 ■修订
被修订标准号
JB/T 9008.1-2014、JB/T 9008.2-2015
采用程度
□IDT □MOD □NEQ
采标号
国际标准名称
(中文)
国际标准名称
(英文)
采用快速程序
□FTP
快速程序代码
□B □C
ICS分类号
53.020.99
中国标准分类号
J80
牵头单位
凯澄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体系编号
0722701020002010
参与单位
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完成周期(月)
18
目的、意义
或必要性

钢丝绳电动葫芦是一种具有结构紧凑、重量轻、体积小、零部件通用性强、操作方便等优点的轻小型起重设备,主要用于各种提升、牵移、装卸重物,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电力、机械制造、仓储等领域,长期以来,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JB/T 9008.1-2014《钢丝绳电动葫芦 第1部分 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条件》和JB/T 9008.2-2015《钢丝绳电动葫芦 第2部分:试验方法》自2014年和2015年实施以来,促进了国内钢丝绳电动葫芦制造行业的发展,提升了该类产品的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并为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现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原因需修订上述标准:1.本标准中规定的吊运熔融金属电动葫芦的最大起重量与TSG Q0002-2008《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不一致,存在安全隐患,本标准需要与上述规程协调一致;2.JB/T 12745-2016《电动葫芦 能效限额》、JB/T 13357-2018《起重机械用制动电动机 能效限额》对于电动葫芦和所配套的电动机能效有了明确的节能指标要求,需要与其协调配套;3.随着科学技术发展,标准中规定的基本参数和技术内容,已不能满足当前技术使用条件和未来发展需求;4.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市监特设发[2021]16号》文件发布了关于双限位的要求,需要与其协调配套;5.国外有关标准进行了修订,且技术变化较大,为促进产品出口贸易,需要修订部分内容实现与国外接轨。本标准的修订,也将为满足起重设备轻量化的发展需求,配合特种设备新的管理要求,推动产品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范围和主要
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钢丝绳电动葫芦的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环境中使用或吊运熔融金属的钢丝绳电动葫芦,其它环境中使用的电动葫芦可以参照采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环境中使用的电动葫芦:

——有爆炸性气体、可燃性粉尘及腐蚀性气体环境;

——核辐射环境、有毒气体环境。

与原标准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1) 修改吊运熔融金属电动葫芦的最大起重量;

2) 修改装设起重量限制器的电动葫芦的最小吨位;

3) 根据相关标准,明确电动葫芦整机和所配套的电动机的能效指标要求;

4) 完善吊运熔融金属电动葫芦的滑轮材质要求;

5) 补充电动葫芦双限位要求;

6) 补充完善钢丝绳的选用要求,与GB/T 6067.1和GB/T 6067.5保持一致。

7) 整合JB/T 9008.1-2014、JB/T 9008.2-2015的内容,并参考EN 14492-2:2019《起重机 电动卷扬起升机构和葫芦起升机构 第2 部分:电动葫芦起升机构》,接轨国外先进标准。

国内外情况
简要说明

1.钢丝绳电动葫芦是一种应用非常普遍的轻小型起重设备,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电力、机械制造、仓储等领域,长期以来,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钢丝绳电动葫芦作为特种设备——起重机的常用起升机构之一,其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目前国内外生产钢丝绳电动葫芦的生产企业众多,国内生产企业包括凯澄起重、华德起重、河南卫华、河南矿山等,国外生产企业包括科尼、德马格等。随着技术的发展,国内外钢丝绳电动葫芦日趋轻量化、模块化、标准化。针对该类产品,国内外都非常重视标准的制定工作,我国制定了机械行业标准JB/T 9008.1-2014《钢丝绳电动葫芦  第1部分: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条件》、JB/T 9008.2-2015《钢丝绳电动葫芦  第2部分:试验方法》、JB/T 12745-2016《电动葫芦 能效限额》、GB/T 30028-2013《电动葫芦能效测试方法》等标准,国外也制定了相关标准,如ANSI/ASME NUM-1-2016《单轨起重机和葫芦(带悬挂桥架、小车或葫芦)构造规则》、ANSI/ASME HST-4-2016《钢丝绳电动葫芦性能标准》、EN 14492-2:2019《起重机 电动卷扬起升机构和葫芦起升机构 第2 部分:电动葫芦起升机构》、JIS C 9620:2012《钢丝绳电动葫芦》等。

2.未查询到对应的国际标准,不采标; 

3.本标准属于起重机械大类,起重机小类,桥式和门式起重机系列,与其他行业标准无冲突、重复;

4.本标准未涉及国内外知识产权的问题。


备注
 
牵头单位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标准化技术组织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部委托机构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注1] 填写制定或修订项目中,若选择修订必须填写被修订标准号;
[注2] 选择采用国际标准,必须填写采标号及采用程度;
[注3] 选择采用快速程序,必须填写快速程序代码;
[注4] 体系编号是指在各行业(领域)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中的体系编号。
文件说明
28-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钢丝绳电动葫芦).doc (48.5KB)任务书(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