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项目名称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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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领域数据分类分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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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项目名称
(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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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a classification and grading method of basic telecommunication enterpri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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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或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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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 ■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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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修订标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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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T 381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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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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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T □MOD □NE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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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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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名称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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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名称
(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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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快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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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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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程序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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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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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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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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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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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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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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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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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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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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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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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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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周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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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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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意义
或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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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分类分级是数据安全保障工作的基础,也是实施差异化数据安全防护的前提。
《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一条明确提出“国家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数据安全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在落实国家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五条明确规定“按照数据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合法权益的影响和重要程度,将数据分为一般数据、重要数据、核心数据,不同级别的数据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七条对工业和电信数据的分类分级从行业管理层面作出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分类类别包括但不限于研发数据、生产运行数据、管理数据、运维数据、业务服务数据等。数据级别分为一般数据、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三级。
为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指导电信业务经营企业开展数据分类分级工作,现亟需对《YDT 3813-2020 基础电信企业数据分类分级方法》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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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和主要
技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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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企业的数据分类分级工作,数据对象为基础电信企业业务经营活动中产生和收集的数据及管理类数据。
本标准提出基础电信业务经营企业数据分类分级的基本原则、工作流程、维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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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情况
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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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内外对该技术研究情况简要说明: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数据分类分级方法的研究进入新的阶段。
2. 项目对应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情况:
本标准没有完全对应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
3. 与国内相关标准间的关系:
《YDT 3813-2020 基础电信企业数据分类分级方法》提出了基础电信企业网络单元和业务系统所产生、收集、处理的数据的分类分级方法,目前该标准已经不能满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因此需要进行修订。
4. 是否发现有知识产权的问题:
本标准无知识产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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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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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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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公章)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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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技术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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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公章)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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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托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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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公章)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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