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为2200立方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为严重缺水国家。一方面水资源短缺,另一方面却浪费严重。目前,我国工业用水效率总体水平较低,与世界先进水平相差悬殊,而工业节水潜力巨大。随着工业进场的加快,工业用水将大幅度增长,水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解决水资源供需缺口的主要途径之一是节约用水,而制定取水定额是缓解我国水资源现状严峻这一国情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节水管理深入改革的客观要求。
《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明确指出要提升工业节水能力和水平,在重点用水工业行业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目前,全国工业取水量占总取水量的四分之一左右。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工业用水需求呈增长趋势,水资源供需矛盾进一步凸显。尽管工业节水工作不断进步,水资源重复利用、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等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但总体上看工业用水方式仍以粗放型为主,主要生产工艺和关键环节用水量大、废水排放多等问题依然存在。建设节水型企业,全面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减少工业废水排放,是控制工业用水总量,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的重要措施。
据统计,2016年我国水泥总产量约24亿吨,行业耗水总量为7.8亿立方米,是高耗水行业之一。因此,制定水泥行业节水型企业评价标准对于促进水泥企业节水技术进步、不断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建设节水型社会,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