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
建议项目名称
(中文)
循环再利用纤维分类及含量标识
建议项目名称
(英文)
Classification and content identification of recycled fiber
制定或修订
■制定 □修订
被修订标准号
采用程度
□IDT □MOD □NEQ
采标号
国际标准名称
(中文)
国际标准名称
(英文)
采用快速程序
□FTP
快速程序代码
□B □C
ICS分类号
59.080.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W 04
牵头单位
纺织工业科学技术发展中心
体系编号
01-99-04-002
参与单位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等
完成周期(月)
24
目的、意义
或必要性

我国是全球第一纺织大国,纺织纤维加工总量占全球一半以上。随着人均纤维消费量不断增加,我国每年产生大量废旧纺织品。据测算,我国每年产生的废旧纺织品超过2000万吨,再生利用率仅约15%2022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率要达到25%,废旧纺织品再生纤维产量达到200万吨。当前,废旧纺织品循环再利用率不高,既有纺织品回收体系不完善的原因,也受到纺织品成分复杂、回收技术与成本及市场多因素制约,再加上《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再加工纤维质量行为规范》以及《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等规章和强制性标准未给予循环再利用纤维在日常生活用消费品中使用的一个合法身份,循环再利用纤维的利用尤其是高值化利用问题亟待解决突破。随着三部门《实施意见》的印发,循环再利用纤维的合法应用地位即将得到落实。基于此,必须对循环再利用纤维在纺织产品中的含量标识作出规定,才能为循环再利用纤维的应用提供可行的技术解决方案。否则,即使循环再利用纤维在纺织消费品中能够得到应用,但由于无法标识含量而无法落地。

对此,行业和企业对此给予了极高的关注。不管是废旧纺织品回收加工企业,还是服装、家纺品牌企业,均希望对循环再利用纤维的分类与命名加以规范,对循环再利用纤维在新产品中的含量如何标识进行统一,对各种宣称为循环再利用纤维加工的产品进行科学分类和命名,对这些问题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建立规范并不断完善,才能给品牌企业加大循环再利用纤维的应用提供可行的技术方案,并为提升循环再利用纤维的质量和高值化应用提供方向。鉴于此,项目组提出制定《循环再利用纤维分类及含量标识》行业标准,为纺织产品中循环再利用纤维的含量标识提供统一的技术依据,从而助力循环再利用纤维的高值化应用。


范围和主要
技术内容

本标准对纺织用循环再利用纤维的术语与定义、分类与要求、命名规则、含量表示方法及允差、鉴别和定量进行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循环再利用纤维及其纺织产品。

本标准不涉及循环再利用纤维的质量、安全、环境以及社会责任等相关的合规性问题。


国内外情况
简要说明

1. 目前,国内外对废旧纺织品的资源化利用主要有两条路线,一是采用化学纤维加工工艺路线。比较成熟的是采用废旧聚酯瓶以及高纯废旧聚酯纺织品为原料,采取化学方法对废旧纺织品进行解聚和再聚合的方式生产制得再生聚酯纤维,这种再生化学纤维质量与原生化纤相差不大,性能较好,是目前废旧纺织品高值化利用的主要渠道。二是采用开松等机械加工方法制得的再加工纤维,比如再加工棉纤维、再加工毛纤维等。这类再加工纤维的成分比较复杂,且含量不均匀,由于受到当前政策限制,只能用于保温材料、填充料等非生活用纺织品,属于低端应用,不能作为日用消费品的生产原料。当前的重点方向是要进一步推进化学纤维加工工艺路线的规模化和品种拓展,同时,也要探索和推进再加工纤维的高值化应用。

2. 该标准项目无直接对应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国外有一些关于回收产品的认证标准,如美国GRS(全球回收标准)、RCS(回收声明标准)等认证技术规范,是针对所有回收原料的认证标准。而本标准是回收再利用纺织纤维在纺织产品中含量标识的技术要求,不是认证规范,但可为认证规范提供基础。有关认证机构可在本标准基础上,制定相关的认证规范对循环再利用纤维及产品进行追溯认证,解决其含量多少问题。

3. 与该标准项目相关的国家标准有GB/T 4146.1《纺织品  化学纤维  1部分:属名》、GB/T 11951《天然纤维  术语》、GB/T 17685《羽绒羽毛》、GB/T 29862《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等。GB/T 4146.1GB/T 11951GB/T 17685等对天然纤维、化学纤维和羽绒羽毛等的规范名称进行了规定,但不包括循环再利用纤维的规范名称。GB/T 29862《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规定了纺织产品纤维含量的标签要求、标注原则、表示方法、允差以及标识符合性的判定,针对的是原生纤维,不包括循环再利用纤维的内容。本标准将以上述标准为基础,在遵循这些标准确立的基本规则基础上,将循环再利用纤维的分类与要求、命名规则、含量标识及允差,以及鉴别和定量等作出系统规定,填补了现行标准的空白。另外,循环再利用纤维及其产品本身自成体系,是与原生纤维不同的两个体系,如果通过修订现行标准的办法将循环再利用纤维的内容填补到现行的标准体系中,既显得比较零乱,同时又要对多个标准同时进行修订,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因此,单独制定循环再利用纤维的分类与含量标识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4. 该标准提出过程中未发现知识产权问题。


备注
 
牵头单位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标准化技术组织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部委托机构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注1] 填写制定或修订项目中,若选择修订必须填写被修订标准号;
[注2] 选择采用国际标准,必须填写采标号及采用程度;
[注3] 选择采用快速程序,必须填写快速程序代码;
[注4] 体系编号是指在各行业(领域)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中的体系编号。
文件说明
循环再利用纤维分类及含量标识—行标项目建议书.docx (20.32KB)任务书(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