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正压浓相飞灰气力输送系统(设备)的术语和定义,组成、型号表示法及参数,要求,检测与调试,判定规则,标志,包装与运输,堆放与保管。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电力、冶金和化工行业正压浓相飞灰气力输灰系统,其他行业正压浓相飞灰气力输送系统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拟对下列内容作主要修订:
1、正压浓相飞灰气力输送系统热态运行中仓泵和灰管压力上升,输送系统超过设置的上限值,导致系统停止运行,需人工清堵,造成环境污染。多次排查,往往问题主要出现在输送空气压力不稳定,没有报警设置,本次标准修订将增加欠压报警要求,分储气罐或空气母管压力低于正常输送所需的最小压力发出的报警,提高设备的可靠性。
2、正压浓相飞灰气力输送系统热态运行中物料含湿量大,造成阻力大,流态化差,大幅增加了堵管的风险。根据大量工程应用经验,对飞灰含湿量进行了统计、分析,修订后的本标准将针对不同的飞灰含湿量给出不同的选型要求,增加标准的适应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正压浓相飞灰气力输送系统热态运行中,物料会有出现自然现象,为了消除热点,修订后的本标准拟增加氮气作为气源的要求,扩大标准的适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