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的任务,以及“十四五”石油化工气候变化目标任务和低碳行动方案,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能源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制度的要求,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63号),并组织对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的研究和编制工作。本次编制的《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编制技术规范:石化化工企业》,旨在帮助石化化工企业准确核算和规范报告碳排放量,科学制定碳排放控制行动方案和对策,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行重点企业碳排放报告制度奠定基础。
本标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
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核算边界、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附录A(资料性附录)报告格式模板。
本标准适用于石化化工企业碳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以生产石化化工产品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可按照本标准提供的方法核算碳排放量,并编制企业碳排放报告。如果石化化工企业产品外还存在其他产品生产活动且存在碳排放的,则应同时参照相关行业企业的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进行核算并汇总报告。
1、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
我国是世界石化化工产品生产大国,部分产品产能产量多年来一直稳居世界首位,行业的发展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工业发展重点为:加快产品结构调整、继续增加重质生产能力和产量;努力降低能耗和物耗,降低成本;严格控制新增能力,推动行业战略性重组;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和资源战略;能耗、物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但近几年来,随着相关行业的快速发展,极大地拉动了的需求,也使产能迅速膨胀,为使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结合行业实际情况,我国相继起草并出台了一批有关行业的政策法规。
石化化工产品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编制技术规范体系的建立,在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行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对安全生产、环境排放等方面提出新的要求,确保产品创建工作,也是贯彻我国实施科学发展观、能源再生利用、保护环境、构筑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
2. 项目与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采用程度的考虑:无相关标准;
3. 与国内相关标准间的关系:
我国目前没有《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编制技术规范:石化化工企业》的行业标准。
全面考虑产品资源环境影响因素,按照产品设计、生产、使用、废弃等流程建设体系,结合产品生产的特性而制定相关标准,是对石化化工标准体系的完善和补充。
4. 指出是否发现有知识产权的问题:
无知识产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