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
建议项目名称
(中文)
聚氨酯PU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建议项目名称
(英文)
Guidelines for the evaluation of green plants in the manufacturing of synthetic materials (polyurethane PU products)
制定或修订
■制定 □修订
被修订标准号
采用程度
□IDT □MOD □NEQ
采标号
国际标准名称
(中文)
国际标准名称
(英文)
采用快速程序
□FTP
快速程序代码
□B □C
ICS分类号
13.020.99
中国标准分类号
G85
牵头单位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体系编号
HG-03-01,GM010201
参与单位
中国化工环保协会
完成周期(月)
24
目的、意义
或必要性

合成材料制造(聚氨酯PU制品)作为重要的六大合成材料之一,近几年来在全球范围内获得了长足发展。截至2017年,我国聚氨酯(PU)制品行业约有规上生产企业1000家,每年总产量超过1100万吨,营业收入达2000亿元,市场增速约为8%。其主要产品有聚氨酯鞋底原液、革用聚氨酯树脂、超细纤维革(皮)、聚酯多元醇、聚醚多元醇、聚氨酯胶黏剂、聚氨酯纤维(氨纶)、聚氨酯泡沫塑料、热塑性聚氨酯材料等。

作为广泛应用于建筑领域、交通领域、电子设备、鞋业服装纺织休闲领域的基本化工原材料,聚氨酯制品为我国工业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聚氨酯制品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产业发展层次不高,产品过剩矛盾突出。高品质、环保型、高附加值的高端产品仍然短缺,需要大量进口才能满足市场需要。更多企业的工厂依靠现有的相对落后的生产工艺、技术与装备,导致产品过剩、低端化现象突出及同质化竞争异常激烈。二是行业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矛盾突出。我国聚氨酯行业的企业大部分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由于当时行业快速发展需求和环境技术水平的限制,很大一部分企业的污染物治理状况存在缺陷。目前这些企业的环境治理状况已不能满足当前资源供给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尤其是目前部分地区环境容量超载,已逼近承载上限,加之我国工业发展的地区性不平衡,导致很多聚氨酯企业集中在长三角地区、环渤海地区及珠三角地区,造成这些区域的环境容量超载。三是行业环境风险隐患不断加剧。作为资源、能源消耗相对较高,“三废”排放量较大的行业,其大部分企业开发环保型聚氨酯新产品的能力欠缺,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VOCs等污染物的排放,再加上低、小、散型等产业不集聚的企业时常出现跑、冒、滴、漏等无组织排放问题,造成环境风险隐患不断加剧。为此,行业急需制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标准),推动行业企业加快节能与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 2025》、《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化行动计划(2017-2019年)》和《石油和化工行业绿色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制定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标准,指导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促进行业的绿色转型,特申请制定合成材料制造(聚氨酯PU制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 

该导则目前没有直接对应的国际标准或国内标准,我们将参考国内相关标准的内容,并以现有产业相关评价指标和要求为基础,选取相对先进的指标作为评价指标要求,以综合性、系统性为原则,建立符合聚氨酯(PU)制品行业发展需求的绿色工厂评价模型,旨在给出聚氨酯(PU)制品行业绿色工厂的特性评价指标和要求。

该导则拟从一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指标要求,尤其抓住关键共性问题,从产品综合能耗等关键能源指标,以及SO2NOX、烟(粉)尘、COD、氨氮、总氮、总磷、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等重点污染物治理与排放限值,提出一系列可评价、可考核的引领性指标要求。通过该导则的实施,指导广大企业按照导则要求创建绿色工厂,推动企业积极创建能源管理中心,使企业能源消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规定的先进水平,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推动企业加快对SO2NOX、烟(粉)尘等重点大气污染物及COD、氨氮、总氮、总磷等水污染物治理,积极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的,“到2020年,SO2NOX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的目标作出重要贡献。

因此,《合成材料制造(聚氨酯PU制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标准的制定,对引导聚氨酯制品行业绿色发展、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有重大意义。

范围和主要
技术内容

本导则所提出的绿色工厂应在保证产品功能、质量以及生产过程中人的职业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引入生命周期思想,优先选用绿色原料、工艺、技术和设备,满足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的综合评价要求,并进行持续改进。

本导则依据《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进行制定,本导则主要内容包括:

1  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合成材料制造(聚氨酯PU制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的基本原则、指标体系及要求、评价程序。适用于聚氨酯(PU)制品企业绿色工厂的评价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引用与资源、能源、环境相关的标准或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与合成材料制造(聚氨酯PU制品)行业相关的术语和定义,如聚氨酯(PU)制品行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废水处理回用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等。

4  评价原则

包括评价体系和评价指标。评价指标分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一级指标包括基本要求、基础设施要求、管理体系要求、能源与资源投入要求、产品要求、环境排放要求和绩效要求共7个方面;二级指标是一级指标的细化,提出具体的要求。

5  评价指标及要求

a)  基本要求:包括合规性与相关方要求、管理职责要求。

b)  基础设施要求:建筑、照明、工艺及设施、设备、计量器具、污染物处理设备设施等。重点对聚氨酯(PU)制品行业生产工艺设施、装备及污染物处理设备设施提出要求,鼓励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高效用能设备和成熟可靠的污染治理设施。

c)  管理体系要求: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社会责任等。

d)  能源与资源投入:能源投入、资源投入、采购要求等。重点对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新鲜水消耗、原料煤消耗提出量化指标要求。

e)  产品:包括产品质量、绿色设计等。

f)  环境排放: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温室气体排放、土壤及地下水、外排口管理、检修、施工期间环保管理、环境风险管理等。

g)  绩效要求:包括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指标。重点对能体现绿色水平的指标提出量化要求,如废水回用率、炉渣综合利用率等。

6  评价程序

合成材料制造(聚氨酯PU制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程序包括企业自评价和第三方评价,分别提出相关要求。

7  评价报告

8  附录:评价指标表

国内外情况
简要说明

目前,西欧、北美和亚太地区聚氨酯产销量占到全球总量的85%以上,其中亚太地区已经是全球最大的聚氨酯市场,占全球市场份额的45%左右。目前来看,北美和西欧的市场已经渐趋饱和,而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国家,随着国民经济逐步增强,对聚氨酯的需求也在日益增加,未来的中国市场仍然是聚氨酯需求增长的最大引擎。

中国聚氨酯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1958年大连染料厂开始研究TDI技术,1962年建成了500/TDI生产装置,奠定了我国聚氨酯工业发展的基础。20世纪80年代中国从日本、意大利等国引进聚氨酯原料聚醚多元醇、异氰酸酯技术和装置以及软泡连续发泡等技术装置,聚氨酯工业开始迅猛发展。

目前中国聚氨酯产业布局基本形成,主要有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地区、以烟台-淄博-黄骅-天津为中心的环渤海地区、以广州为中心的珠三角地区、以兰州为中心的西北地区,以及正在形成的以重庆为中心的西南地区、以福建泉州为中心的海西地区等聚氨酯产业聚集地区。

我国不仅是世界第一聚氨酯革用树脂生产和消费国,而且也是聚氨酯合成革制品(鞋类、服装、箱包等)最重要的出口国;同时也已成为全球聚氨酯纤维(氨纶)最大的生产、消费和出口大国,产能约占全球产能的70%

备注
 
牵头单位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标准化技术组织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部委托机构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注1] 填写制定或修订项目中,若选择修订必须填写被修订标准号;
[注2] 选择采用国际标准,必须填写采标号及采用程度;
[注3] 选择采用快速程序,必须填写快速程序代码;
[注4] 体系编号是指在各行业(领域)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中的体系编号。
文件说明
1 聚氨酯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docx (26.42KB)任务书(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