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中“(一)先进基础材料”明确提出:加快推动先进基础材料工业转型升级,以基础零部件用钢、高性能海工用钢等先进钢铁材料、先进建筑材料等为重点,不断优化品种结构,提高质量稳定性和服役寿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先进基础材料国际竞争力。本标准涉及的属于先进钢铁建筑材料。
塔吊即“塔式起重机”简称,又称“塔机”,是建筑、桥梁等基本建设中重要的工程机械设备。塔机可以分以下形式:1、上回转式2、上回转自升式3、下回转式4、下回转自升式5、爬升式6、履带式等。由金属结构、工作机构和电气系统三部分组成。金属结构包括塔身、动臂和底座等。工作机构有起升、变幅、回转和行走四部分。电气系统包括电动机、控制器、配电柜、连接线路、信号及照明装置等。塔机的主要生产企业包括中联重科、徐工集团、抚顺永茂、浙江省建、川建、沈阳三洋等。2017年1-9月,塔吊行业全行业实现销量约7000台,销售额高达55亿元。塔吊等工程机械的寿命一般是6年-10年,目前距离工程机械行业的上一个高峰期(2007-2011年)已有10多年,行业已经进入更新换代需求集中释放的时期。未来2年-3年,更新需求空间还将继续扩大。
热轧角钢是塔吊的主要制作原料,主要用在吊塔塔身的位置,约占整个吊塔用钢量的60%。目前我国生产出口欧美的塔吊,要求其热轧角钢原料要符合欧标EN10025-2 热轧结构钢产品—第2部分:非合金钢交货技术条件以及BS EN 10056-1 结构用等边和非等边角钢规范 第1部分 尺寸、BS EN 10056-2 结构用等边和非等边角钢规范 第2部分 尺寸和外形偏差的要求。目前热轧角钢的国内现行国家标准为GB/T 706-2016 《热轧型钢》,规定的角钢技术要求,特别是角钢的尺寸、外形与欧标差异较大,不能满足用户使用要求,因此急需参照欧标制定符合塔吊行业要求的热轧角钢标准。
国内具备生产吊塔角钢能力的企业包括唐山正丰、唐钢、河北津西、鞍山宝得、莱钢、马钢等,主要的塔吊生产企业包括中联重科、江麓机电、方圆集团、沈阳三洋建筑机械等企业。
通过《塔吊用热轧等边角钢》行业标准的制定,能够保证角钢满足塔吊行业的使用要求,同时可以规范和引导生产企业的角钢生产,从而促进下游塔吊行业的产品出口,这也意味着促进了角钢的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