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文件指出:“绿色工厂是制造业的生产单元,是绿色制造的实施主体,属于绿色制造体系的核心支撑单元,侧重于生产过程的绿色化。加快创建具备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点的绿色工厂”。石化化工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产业关联度高、产品应用面广,对稳定经济增长、改善人民生活、保障国防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全球石化和化学工业领域高度重视清洁化和高效化发展,正在努力实现原料供应、生产加工、终端消费的全过程清洁化。推进绿色发展是石化和化学工业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途径。加快推进石化和化学工业绿色发展,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增加绿色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补齐绿色发展短板。
化工领域的硅酸盐行业是指以石英砂为主要原料,通过化学合成法制备含有二氧化硅的化合物,主要包括硅酸钠、硅酸钾、偏硅酸钠、硅溶胶、速溶硅酸钠和硅胶。硅酸盐产品广泛应用于石化、轻工、纺织、机械、电子信息、军工、食品、制药、橡胶、涂料、铸造、农药、饲料、钢铁、建材等多个领域,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属无机盐制造业(代码2613)。硅酸盐产业在我国已有上百年的发展历史,随着技术进步和不断增长的新需求拉动,我国硅酸盐的生产能力和产品产量都实现了长足的发展,生产能力和产品产量双双跃居世界第一位。2018年我国硅酸盐企业达到280余家,设计年生产能力610万吨,年产量509万吨,年产值约200亿元。硅酸盐产业中前20强企业年销售量为180万吨,占产业总产销量的20%。全产业280余家企业主要分布在山东、福建、江苏、浙江、广东、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山西、河北等省份。除个别大型企业外,基本呈现企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产品上下游产业链衔接程度低的局面。硅酸盐生产单位产品能耗和水耗强度比较大,在产业发展的空间布局上受区域资源赋存条件制约;从物料平衡角度看,单位产品水、碳酸钠、氢氧化钠、硫酸、盐酸消耗量大,相应会带来单位产品废水产生和排放量大,同样受制于区域环境承载能力和环境管理调控的影响。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既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更是现代企业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工厂是绿色制造的主体,对绿色工厂进行评价,有助于在行业内树立标杆,引导和规范工厂实施和贯彻绿色制造理念。GB/T 36132-2018《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国家标准给出了绿色工厂的综合性评价指标和要求。但由于顾及众多行业而过于概括和简化,使化工行业在实施过程中难以有针对性的进行评价。因此通则明确鼓励制定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标准作为国家标准实施的必要补充。本次制定《硅酸盐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标准是硅酸盐行业推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必由之路,通过本标准的制定,提出硅酸盐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和指标评价表,对硅酸盐行业现有企业进行评价,促使硅酸盐行业通过推进生产经营集约化、产品高质高值化、生产过程绿色化、污染排放低(零)化、企业管理智能化的进程,提高参与或引领全球化市场竞争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