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涉及气体净化用双疏膜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当前,我国大气环境形势十分严峻,大范围雾霾天气频发,以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的大气污染日益凸显,对人体健康和环境质量造成了巨大危害,严重制约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针对日益严峻的环保形势,国务院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针对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等“6+1”类重点行业(领域)制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新制订的标准对排放指标的要求远高于旧版标准,例如《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将颗粒物的排放限值由旧标准的50~100mg/m3调整为10~30mg/m3。
气体净化膜是一种新型气体净化材料,具有孔径均匀,气体通量大,运行阻力小,使用寿命长等优点。气体净化膜已经广泛应用于工业尾气净化、超细粉体回收、厂房通风净化、室内空气净化及个人卫生防护等领域。在气体净化过程中,由于气体成分复杂,很多体系含有油性气溶胶及水性气溶胶,在面对含此类污染物的复杂体系时,膜材料截留的油滴或水滴极易与固体颗粒物相互作用粘附在膜表面,难以通过传统的反吹方法去除,导致过滤阻力急剧增加。因此,对气体净化膜表面进行双疏改性增强抗水及抗油污染,已经成为气体净化膜处理含水、含油复杂体系的关键技术。但目前国内气体净化用双疏膜疏水疏油性能参差不齐,无统一的评价方法,由此造成气体净化双疏膜在应用过程中对污染物截留效率、强度、抗水抗油污染性能评价方法不统一,严重制约了双疏膜材料在气体净化中的标准化应用和推广。
因此,本标准拟针对气体净化用双疏膜的技术特点和要求,规范气体净化双疏膜的各项理化性质尤其是双疏性能评价方法。期望通过本标准的限定,提升气体净化双疏膜适用性和稳定性,提升膜材料双疏性能评价方法的规范化,从而确保双疏膜材料在净化含油、含水等复杂气体体系的安全、稳定、有效、长周期运行,实现双疏膜在气体净化中的普及推广,全方面实施国务院《“十三五”材料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中针对“高性能膜材料”重点部署发展的决定,为大气污染治理提供有力保障,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