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
建议项目名称
(中文)
电弧炉余热回收利用技术规范
建议项目名称
(英文)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waste heat recovery and utilization for electric arc furnace
制定或修订
■制定 □修订
被修订标准号
采用程度
□IDT □MOD □NEQ
采标号
国际标准名称
(中文)
国际标准名称
(英文)
采用快速程序
□FTP
快速程序代码
□B □C
ICS分类号
77-010
中国标准分类号
H04
牵头单位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体系编号
YB0207
参与单位
北京科技大学、南京钢铁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完成周期(月)
24
目的、意义
或必要性

《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化行动计划(2017-2019年)》提出“充分发挥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的规范和引领作用,促进工业企业能效提升和绿色发展,重点在.....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等领域制定一批节能与绿色技术规范标准,推动节能与绿色制造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

国家出台多项节能政策,加强余热综合利用,降低排放,提高能效利用。

目前我国钢铁行业以长流程生产为主,生产成本高、能源消费高、污染排放水平高,特别是我国电炉比低,与国外电弧炉钢占比差距很大。2030年炭达峰、2060年灰中和对钢铁行业提出严格要求,对冶炼工序提出了改革,应提高短流程电弧炉发展实现低碳、绿色发展,我国将迎来大力发展电弧炉,降低能源消耗、排放强度,加强行业低碳绿色发展。应加大能源回收利用,促进节能、低碳、绿色发展。

国内各企业内电炉余热回收利用水平差距很大,有些企业能源利用效果不高,急需制定相关的技术标准推动新技术、工艺普及与应用,降低能源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目前,随着国家3060碳达峰、碳中和”的不断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是钢铁行业面临的重要课题。伴随着中国几十年的快速发展,再生钢铁原料存蓄量已超过100亿吨,每年再生钢铁原料产量超过2亿吨。与此同时,世界电弧炉钢产量约占总粗钢产量的30%左右,其中欧美发达国家约占50%左右,而中国仅占10%左右。因此,加快向电弧炉冶炼生产模式的转变,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以及节能减排的重要措施。

在大力发展电弧炉的同时,对其进行余热的合理回收,是降低电弧炉能源消耗量的重要手段。电弧炉冶炼过程中产生大量的高温含尘烟气,其携带的热量约为电炉输入总能量的11%,有的甚至高达20%。若将电弧炉烟气,进行余热回收,平均吨钢可回收蒸汽超过130kg,可降低电炉冶炼工序能耗15kgce/t钢。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尚有1000t电炉钢尚未配置余热回收装置,若余热全部回收,年可节约标煤15万吨。因此,电弧炉余热回收应用前景非常广阔。

随差我国钢铁冶炼短流程发展,我国电炉钢比实由现在10%提高30%,余热回收与应用技术推广前景很广,具有很大的市场空间。

目前,针对电弧炉余热回收的技术已较为成熟。特别是利用热管式余热锅炉,清灰系统、布袋除尘器等设备,不光实现了电弧炉烟气余热的回收,还可以实现除尘灰的收集。获取的超过1MPa的饱和蒸汽,可供给本工序或其他工序使用,实现了可观的节能减排效果。但是我国还没有电弧炉烟气余热回收的标准,给企业的生产和质量监督带来不便。为了在电弧炉烟气余热回收方面,进行有效的设计、考核和监督,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同时,顺应《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关于加强钢铁行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钢协[2019]122号)要求,即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增强标准化服务能力,为钢铁行业协调、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因此,研制《电弧炉余热回收利用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势在必行。

本项目属钢铁行业节能领域能耗标准。

本项目GB32050《电弧炉冶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强制国家标准的配套补充。

范围和主要
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电弧炉余热回收利用的术语和定义、工艺流程、余热回收方式、余热利用方式、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企业新建、改建电弧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项目的设计、施工、运行、验收。

主要技术内容:

1、术语和定义。

2、型号与基本参数。基本参数包括烟气流量,余热回收效率,蒸汽参数等;

3、技术要求。主要包括一般要求,性能要求和安全要求。

4、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国内外情况
简要说明

目前针对电弧炉烟气余热回收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高温烟气直接通过换热器与汽水系统直接完成换热,产生可被利用的饱和蒸汽;另一种是高温烟气通过热管式余热锅炉与汽水系统间接完成换热,产生饱和蒸汽。均为较成熟的技术。通过资料的查阅,结论如下:

1.国内外对该技术研究情况简要说明:该标准项目无对应的国内标准,可作为未来技术发展的基础;

2.项目与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采用程度的考虑:该标准项目无对应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属于新制订标准;

3.该标准项目无相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4.该标准未发现有知识产权的问题。

备注
 
牵头单位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标准化技术组织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部委托机构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注1] 填写制定或修订项目中,若选择修订必须填写被修订标准号;
[注2] 选择采用国际标准,必须填写采标号及采用程度;
[注3] 选择采用快速程序,必须填写快速程序代码;
[注4] 体系编号是指在各行业(领域)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中的体系编号。
文件说明
电弧炉余热回收利用技术规范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doc (29KB)任务书(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