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钢铁行业,国内部分企业已经开展了碳排放业务相关管理系统或平台的建设工作,如山东永锋临港智能制造项目、鞍钢能源管控系统、中冶赛迪钢铁工业低碳咨询平台等,实现了对钢铁企业碳排放监测、核算及核查数据的规范管理以及对全厂及工序层级的碳排放及企业内部碳素流的统计分析,协助企业形成满足国家碳排放核算报送要求的排放报告,为企业低碳管理及策略制定提供了定量依据。
通过上述案例的实施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技术方案,这些实践将有助于行业对钢铁企业碳排放数据管理平台的技术要求形成统一标准。因此,希望通过总结行业在碳排放数据管理平台建设方面的技术积累和经验,形成相关行业标准,为行业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奠定基础。
1. 项目与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采用程度的考虑:
目前国际上无通行的钢铁企业碳排放数据管理平台技术规范标准。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家标准GB/T 32150-2015《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规定了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的基本原则、工作流程、核算边界、核算步骤与方法、质量保证、报告内容等;以及国家标准GB/T 32151.5-2015《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5部分:钢铁生产企业》规定了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相关的术语、核算边界、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等内容。
上述标准与本标准中定义的内容不重合,在本标准中会对该标准中的相关定义进行引用。
2. 与国内相关标准间的关系:
暂无相关发布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在标准中的位置是YB 422.2。
3. 指出是否发现有知识产权的问题。
本标准不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