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
建议项目名称
(中文)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信息通信运营企业
建议项目名称
(英文)
Requirements of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for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operation enterprises
制定或修订
■制定 □修订
被修订标准号
采用程度
□IDT □MOD □NEQ
采标号
国际标准名称
(中文)
国际标准名称
(英文)
采用快速程序
□FTP
快速程序代码
□B □C
ICS分类号
13.020.30
中国标准分类号
Z04
牵头单位
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体系编号
G
参与单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中通服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南方电信规划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完成周期(月)
24
目的、意义
或必要性
2020年9月联合国大会上,中国向世界宣布了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这不仅是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国策,也是基于科学论证的国家战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每个组织、个体都是参与者,当前,已经有众多的研究机构、企业和高效投入到该研究中。 据粗略测算,信息通信运营企业的全量年碳排放量超过了1000万吨,而且信息通信运营企业肩负着数字中国和新基建等任务,未来几年碳排放量依旧会增长。在排放特征上,信息通信运营企业以间接排放为主,直接排放为辅,不属于中排行行业,所以在中国早期的碳市场中并未纳入通信行业,也没有出台通信行业的核查、核算标准。当前,国内关于通信行业的碳排放核算标准和报告属于空白期。
范围和主要
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信息通信运营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标定义、核算方法、等级评价与报告要求等。 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 定义信息通信行业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的术语 2.明确核算的温室气体种类,梳理排放源; 3. 确定核算的边界; 4.给出核算的方法和必要参数; 5. 给出工作的流程要求; 6. 质量保证及报告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信息通信运营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及报告。
国内外情况
简要说明
当前,国内并没有适用于信息通信运营企业的碳排放核算和评价标准,国际上只有ISO14064低碳管理体系。本课题将依据ISO14064的原则要求和国内其他行业的碳核算的原则、方法,建立适用于信息通信运营企业的碳排放核算及报告要求。
备注
 
牵头单位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标准化技术组织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部委托机构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注1] 填写制定或修订项目中,若选择修订必须填写被修订标准号;
[注2] 选择采用国际标准,必须填写采标号及采用程度;
[注3] 选择采用快速程序,必须填写快速程序代码;
[注4] 体系编号是指在各行业(领域)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中的体系编号。
文件说明
H-202108112283-行标-立项建议书.doc (94KB)任务书(建议书)
H-202108112283-行标-立项建议书.pdf (408.6KB)任务书(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