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
建议项目名称
(中文)
钢铁行业产城融合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指南
建议项目名称
(英文)
Guide for efficient recycling of water resources in the integration of industry and city in the iron and steel industry
制定或修订
■制定 □修订
被修订标准号
采用程度
□IDT □MOD □NEQ
采标号
国际标准名称
(中文)
国际标准名称
(英文)
采用快速程序
□FTP
快速程序代码
□B □C
ICS分类号
77-010
中国标准分类号
H04
牵头单位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体系编号
YB 0102
参与单位
宝武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完成周期(月)
24
目的、意义
或必要性

2019年工信部印发的《京津冀工业节水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探索产城融合用水模式,加大推进再生水利用。

2021年,工信部、发改委等6部委联合发布了《六部委关于印发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21〕213号),通知中指出要打造产城融合模式, 推动钢铁企业加大利用城市再生水。重点围绕京津冀、黄河流域以及长江经济带等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域,创建一批产城融合废水高效循环利用创新试点。推动有条件的工业企业、园区与市政再生水生产运营单位合作,完善再生水管网,衔接再生水标准,将处理达标后的再生水回用于生产过程,减少企业新水取用量,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产城融合废水高效循环利 用新模式。

20226月,工信部、水利部、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计划中提出要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转化,明确提出重点围绕京津冀、黄河流域等缺水地区及长江经济带等水环境敏感区域,推动有条件的工业企业、园区与市政再生水生产运营单位合作,完善再生水管网、衔接再生水标准,将处理达标后的再生水用于工业生产,减少企业新水取用量,创建一批产城融合废水高效循环利用创新试点。

目前,我国钢铁企业仍以高炉—转炉长流程生产方式为主,各工序需水量大,是耗水大户。同时我国是淡水资源缺乏国家,节水是行业重要工作。近年来,我国钢铁企业坚持节约与开源并重、节约优先、治污为本的用水原则,改变过去“按需供水”的原则,逐步实现科学供水。水资源循环利用率的吨钢水耗位居世界前列。

“十四五”是钢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阶段,同时要更多体现工业对社会等反哺作用。产城融合模式现已成为推动污水及再生水在工业领域高效利用的重要抓手。产城融合模式要求产业与城市功能融合、空间整合,“以产促城,以城兴产,产城融合”,通过调整空间布局、完善产业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从而达到产业优化升级、人居环境配套高度统一的目标,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产城融合模式推动工业污水及再生水高效利用,是解决工业用水紧张的有效途径,同样也是产业发展反哺城镇发展的重要探索,建设美丽中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产城融合主要体现在钢铁企业对城市的反哺和城市对钢铁企业反哺两个方面。一方面,钢铁企业生产过程会产生大量的低温余热,冷凝水余热是其中的重要部分,冷凝水余热可以通过热泵等成熟技术收集冷凝水余热,然后进入市政管网为周边城市供暖;另一方面,城市污水及再生水总量巨大,但大多达标直接外排或作为市政景观用水等,只有极小一部分得到利用。推动污水及再生水在钢铁领域的利用,一方面,提高了再生水的利用率,减少了钢铁企业新水取用量,缓解了工业用水紧张的问题,有效提高了污水及再生水的利用率另一方面钢铁工业和城市在用水及水处理领域互相补充,既解决了污水的处理问题,又降低了用水和水处理成本,驱动城市更新和完善市政基础配套,推动区域协调绿色发展。同时,产城融合模式可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释放市场活力,通过水价改革优化供求关系形成市场化良性竞争,降低企业用水成本,提高污水及再生水的利用率。因此,产城融合模式是推动工业用污水及再生水的重要手段,同样也是产业发展反哺城市的有效途径。

因此,十分有必要建立统一的标准来规范钢铁行业水资源用于城市及城市污水及再生水用于钢铁企业的相关要求等,推动钢铁企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推动国内大循环进程。

范围和主要
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生产企业。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相关定义和术语、产城融合基本流程、市政污水及再生水利用技术要求、钢铁企业废水处理及利用、循环水余热利用技术要求、管网要求、运行及维护、安全环保等内容

国内外情况
简要说明

目前,太原钢铁、陕钢龙门钢铁等均已开展相关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以太原钢铁为例,作为中国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和全球产能最大、工艺技术装备最先进的不锈钢生产企业。从2000年开始,不断使用各种节水技术装备,提高对污水及再生水的利用效率,再生水用水量超过总水量的50%,并连续多年保持行业领先水平。

国内外暂无相关标准。

本标准不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

备注
 
牵头单位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标准化技术组织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部委托机构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注1] 填写制定或修订项目中,若选择修订必须填写被修订标准号;
[注2] 选择采用国际标准,必须填写采标号及采用程度;
[注3] 选择采用快速程序,必须填写快速程序代码;
[注4] 体系编号是指在各行业(领域)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中的体系编号。
文件说明
42 钢铁行业产城融合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指南√.doc (32.5KB)任务书(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