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钢材低碳产品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基本原则、评价边界范围、低碳产品生命周期碳排放量核算方法、数据收集和质量要求、低碳产品判定准则和低碳产品评价报告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各类钢材产品的低碳产品评价。
主要内容包括:
(1)低碳产品评价基本原则
低碳产品评价应满足生命周期原则、完整性原则、准确性原则等原则。
(2)低碳产品评价边界范围
低碳产品生命周期边界范围分两个阶段:原辅料获取阶段和钢材产品生产阶段,不含下游使用过程。
(3)低碳产品生命周期碳排放量核算方法
明确每个阶段碳排放量的计算方法,原辅料获取阶段碳排放量包括原辅料的开采、生产和运输;产品生产阶段的碳排放量包括焦化、烧结、炼铁、炼钢、轧钢等主要生产工序的碳排放量以及电力、热力消耗等。
(4)数据收集和质量要求
为保证数据采用的准确性及真实性,对数据质量提出要求,包括活动数据要求、排放因子要求以及数据的取舍等。
(5)低碳产品判定准则
给出每种大类钢材产品的低碳产品判定指标。
(6)低碳产品评价报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