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钢铁技术的进步,炼钢生产对洁净钢的品质要求越来越严格,特别是钢中的氧、硫以及夹杂物等有害元素的控制,是提高高品质钢技术的关键。而控制钢中的氧、硫、夹杂物等有害元素,在出钢过程的渣改质环节尤其重要,通过向钢渣中添加渣改质促进剂,可有效的降低钢中的氧、硫,夹杂物的含量,对提高钢水的洁净度,提高钢种品质意义重大。
冶金用钢渣促进剂是在炼钢出钢环节向钢渣中添加的多元的渣改质促进剂,旨在改善钢渣的流动性,调节钢渣中CaO、MgO、Al2O3、SiO2 等的成分,促进形成低熔点的12CaO·7Al2O3熔相,促进钢渣吸收夹杂物上浮,同时,降低钢渣中的氧含量,形成钢水还原性气氛,进一步脱除钢中的硫含量,降低钢水中的氧、硫以及夹杂物含量,促进钢水品质的进一步提升。
由于炼钢出钢过程的渣改质对提高钢水的洁净度非常关键,而且该类产品对于后续的钢渣处理回收和综合利用也意义重大。YB/T 4703-2018《冶金用钢渣促进剂》标准规定了钢渣促进剂的化学成分、粒度规格、检验方法等要求。但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为了适用当前的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技术要求,急需对该项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
1、完善钢渣促进剂的牌号,由目前的6个牌号增加到8个牌号;
2、增加规范性引用文件,补充最新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3、修改钢渣促进剂的化学成分,对质量影响的C、P、S、N、SiO2等含量进行调整和规定;
4、完善钢渣促进剂的粒度交货内容,调整钢渣促进剂的粒度范围;
5、增加对钢渣促进剂关于环境保护的规范,对包装、堆放、储存等进行详细的规定;
6、修改炼钢促进剂的包装、标志、运输及质量证明书等内容;
7、删除相关的附录内容,部分附录内容已经被新出版的标准所替代。
通过修订冶金用钢渣促进剂产品质量标准,调整产品的技术指标和环保要求,使产品能够适用市场变化,符合生产实际及使用要求,保证国家产业政策的顺利推进实施。同时,该标准的修订,对提钢渣促进剂产品质量,规范市场秩序,合理利用原料资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