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企业多能源介质协同优化调度相关的技术要求,包括能源与生产协同、能源产耗分析及预测、多能源介质协同优化模型等,以及多能源介质协同优化调度系统的总体架构、数据传输与存储、功能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企业多能源介质协同优化调度系统的设计、建设与应用。
主要技术内容:
钢铁企业多能源介质协同优化调度系统是根据钢铁生产中能源介质的产耗与生产过程耦合紧密、多种能源能介储配及转化过程复杂的特点,以能源资源与生产运行协同以及节能降耗、能效提升为目标,规范相关数据的采集方式、存储、计算及交互,通过建立能源产耗分析及预测模型、多能源介质协同优化模型,实现多能源介质的协同优化调度,主要内容包括:
(1)规范能源与生产实现计划协同的机制,包含协同方法、模型及功能设计要求等;
(2)规范能源系统运行与生产运行、生产调度执行情况等动态协同机制,包含多种能源介质动态调控策略的数据、算法、模型及功能设计等技术要求;
(3)规范协同优化软件系统的技术要求,包含系统功能架构及系统软件架构,相关信息采集方式、存储、计算及交互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