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项目名称
(中文)
|
云服务碳排放责任核算技术规范
|
建议项目名称
(英文)
|
Accounting Method of Carbon Emission of Cloud Computing
|
制定或修订
|
■制定 □修订
|
被修订标准号
|
|
采用程度
|
□IDT □MOD □NEQ
|
采标号
|
|
国际标准名称
(中文)
|
|
国际标准名称
(英文)
|
|
采用快速程序
|
□FTP
|
快速程序代码
|
□B □C
|
ICS分类号
|
35.21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L70
|
牵头单位
|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
体系编号
|
S-03-01-04-02
|
参与单位
|
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浪潮云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
完成周期(月)
|
24
|
目的、意义
或必要性
|
云计算行业作为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能源消费产业,对碳排放的影响不可小觑。2020年,我国数据中心用电量占全社会总用电量的2.7%。随着各行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大幅上涨,业务生产的数据量和需要的计算量持续增加,且峰谷效应明显。物理服务器扩容虽然能解决计算和存储能力不足的问题,但弹性不足,持续提高能源消耗。云计算对计算、存储、网络等资源的集约化可有效应对真实场景下的弹性需求,大幅降低能源消耗,达成节能减排的目标。为探究应用云计算相关产品对实现碳目标的影响,以及如何进一步对云计算产品节能减排,量化云计算相关产品的碳排放为其前提条件。
|
范围和主要
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云服务提供商与云服务用户在提供/使用云服务时产生的碳排放的责任归属方法,包括云服务提供商碳排放责任范围,云服务用户碳排放责任范围以及云服务碳排放责任承担机制。
|
国内外情况
简要说明
|
目前国内外关于核算碳排放的标准主要关注于传统行业,如化工,建材,钢铁等,暂无对云计算相关产品产生的碳排放进行生命周期评估以及如何核算的标准。本标准将参考ISO 14064系列标准及国标GB/T 32151.1-2015《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部分:发电企业》中相关术语及核算方法。
|
备注
|
|
牵头单位
|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
标准化技术组织
|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
部委托机构
|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