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内燃机为动力的液压式汽车起重机,其他形式的起重机可参照执行。
2、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起重机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与原标准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1)更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2)更改了工作环境的要求;
3)增加了起重机运行安全要求;
4)更改了起重机最大起重量系列的要求;
5)更改了起重机行驶状态外廓尺寸的要求;
6)更改了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或等于26 000kg的起重机的轴荷及质量限值要求;
7)增加了四轴及以下起重机行驶状态要求;
8)更改了可靠性要求;
9)更改了正常使用过程中可以触及到的零部件的圆角要求;
10)更改了尺寸偏差的要求;
11)更改了车辆识别代号的要求;
12)更改了臂架顶端静态刚性计算公式;
13)更改了臂架头部水平侧向位移限值的单位;
14)更改了推荐采用俯仰式操纵室的起重机的最大起重量要求;
15)更改了洗涤器的要求;
16)删除了起升机构设置常闭式制动器的要求;
17)更改了滑轮卷绕直径的依据标准;
18)更改了电气设备的依据标准;
19)更改了电磁兼容性要求;
20)增加了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装置的要求;
21)更改了驾驶员耳旁噪声限值的要求;
22)更改了加速行驶车外噪声要求;
23)删除了定置噪声测量方法的要求;
24)删除作业辐射噪声和操纵室内噪声测量方法的要求;
25)更改了起重机作业用发动机排放要求;
26)增加了安全的一般要求;
27)更改了起重机侧后部防护的要求;
28)增加了起重机防飞溅的要求;
29)更改了起重机试验方法的要求;
30)更改了起重机检验规则的要求;
31)更改了起重机随机文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