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
建议项目名称
(中文)
云原生能力成熟度模型 第5部分:中间件平台服务
建议项目名称
(英文)
Cloud Native 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 Part 5: Access Platform middleware
制定或修订
■制定 □修订
被修订标准号
采用程度
□IDT □MOD □NEQ
采标号
国际标准名称
(中文)
国际标准名称
(英文)
采用快速程序
□FTP
快速程序代码
□B □C
ICS分类号
35.210
中国标准分类号
L77
牵头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体系编号
S-03-01-04-02
参与单位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杭州谐云科技有限公司,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云杉世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完成周期(月)
24
目的、意义
或必要性
云原生技术持续演进,行业应用不断深化,对云原生平台的功能丰富度提出更高要求,但平台力量始终是有限的,需要中间件等第三方生态服务补足能力空缺。在此背景下,为提升中间件服务的云原生能力,规范中间件服务与云原生平台的整合对接方式,建立针对中间件服务的云原生能力成熟度模型具有相当的必要性,有助有推动中间件服务与云原生平台的深度融合。
范围和主要
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中间件服务的云原生能力成熟度评估方法与指标体系,从生命周期管理、服务治理、运维管理、安全管理、服务化能力等方面对中间件服务自身的云原生化程度以及中间件服务与云原生平台的整合对接能力进行评估。本标准适用于对中间件服务的云原生化程度进行评估,也适用于为中间件服务的云原生化转型提供参考和指引。
国内外情况
简要说明
目前,国内外对中间件服务的研究仍侧重于单一中间件的功能层面,并未对功能繁多、种类丰富的中间件服务进行能力抽象,且未对中间件服务与云原生平台的对接要求形成共识,缺乏泛化的面向中间件服务的云原生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
备注
 
牵头单位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标准化技术组织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部委托机构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注1] 填写制定或修订项目中,若选择修订必须填写被修订标准号;
[注2] 选择采用国际标准,必须填写采标号及采用程度;
[注3] 选择采用快速程序,必须填写快速程序代码;
[注4] 体系编号是指在各行业(领域)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中的体系编号。
文件说明
H-202112032770-行标-立项建议书.doc (199.07KB)任务书(建议书)
H-202112032770-行标-立项建议书.pdf (89.63KB)任务书(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