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修订的《节约能源法》第十六条规定“生产过程中耗能高的产品的生产单位,应当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中提出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钢铁产能要依法依规退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关于加强钢铁行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钢协[2019]122号)指出,要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增强标准化服务能力,为钢铁行业协调、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本项目属钢铁行业节能领域能耗标准。
连铸工序边界以钢水送入浇注工位、能源及耗能工质的输入为起点,以合格铸坯运出连铸车间为终点。
企业名称 | 连铸工序能耗\(kgce/t) |
本钢集团 | 2.97 |
五矿营口钢铁 | 5.66 |
宝山钢铁 | 13.77 |
中南钢铁 | 4.86 |
昆明钢铁 | 8.06 |
山东钢铁 | 7.52 |
达州钢铁 | 11.49 |
安阳钢铁 | 19.14 |
湘潭钢铁 | 7.46 |
测量不统一,边界不统一,技术差异,能耗差异大,准确计算产品能耗,推进先进技术,促进绿色发展。
由于连铸工艺路线、能耗统计口径不同等因素,行业内连铸工序能耗差别较大,急需制定连铸工序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规范管理,推动新工艺的应用,减少能耗和排放,以提高准入门槛,淘汰落后产能。
国内连铸工序能源边界需划清,准确规范计量方法,科学测定出工序能耗水平,促进企业绿色低碳生产。
为淘汰落后产能、实现节能降耗的要求,急需制定连铸工序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逐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推动新工艺的应用,减少能耗和排放,提高准入门槛,淘汰落后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