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
建议项目名称
(中文)
有机氮工业废水处理及回用技术规范
建议项目名称
(英文)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reatment and reuse of organic nitrogen industrial wastewater
制定或修订
■制定 □修订
被修订标准号
采用程度
□IDT □MOD □NEQ
采标号
国际标准名称
(中文)
国际标准名称
(英文)
采用快速程序
□FTP
快速程序代码
□B □C
ICS分类号
19.020
中国标准分类号
G76
牵头单位
南京大学
体系编号
HG-05-02;GM010202
参与单位
南京大学宜兴环保研究院,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江苏中宜金大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完成周期(月)
12
目的、意义
或必要性

本项目为重点项目,符合国务院“水十条”中关于工业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的要求,符合《“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推动低碳循环、治污减排等核心环保技术工艺、材料药剂研发与产业化”的要求。符合工信部《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坚持绿色发展。……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推广新型、高效、低碳的节能节水工艺,加强重点污染物的治理,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的要求。

有机氮工业废水涉及制药、石油加工、农副食品、纺织业等诸多行业,是一类常见的工业混合废水。随着日益严格的环境管理政策和污染物总量削减等约束性指标的实施,对有机氮废水处理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迫切需要高效经济的处理工艺。在实际的工程应用中,有机氮废水处理缺少统一的技术规范,导致处理效果和实际应用受到限制:如传统的有机氮废水处理工艺大部分依然采用传统的A/OA2O等生化处理工艺,但该工艺在缺氧条件下有机氮转化效率较低,不能使硝化和反硝化反应进行彻底,常常造成出水水质不达标。另外,新型的物化处理工艺存在着能耗大,运行成本高等问题,不符合当前环保政策的要求。由于有机氮工业废水水质成分复杂、对微生物具有毒害作用且难以生物降解,过程参数难以控制,标准的缺失导致处理效果不稳定,因此急需制定本标准。本项目的制定有利于促进化工企业加强环境管理,促进工业废水处理设施标准化建设,为指导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和工艺设计提供技术依据,为化工有机氮废水的达标排放及回用提供重要保证。此外,该标准的实施还有利于促进化工企业技术进步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范围和主要
技术内容

1)范围

本标准规定有机氮工业废水处理及回用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设计水量和设计水质、工艺设计、排放及再生回用要求。

2)技术路线

有机氮工业废水处理及回用技术规范技术路线如下:

处理工艺(预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处理技术(水解酸化、UASB、A/A/O、混凝沉淀、臭氧氧化、膜过滤)——出水水质要求                                            

3 主要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废水处理的工艺设计,包括一般规定、收集与输送、总体工艺流程、预处理工艺、生化处理工艺以及深度处理工艺。预处理工艺包括水量水质调节和水解酸化;生化处理工艺包括UASBA/A/O;深度处理工艺包括混凝沉淀、臭氧氧化和膜过滤。


国内外情况
简要说明

1. 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

废水处理及回用在发达国家的起步较早,且普及率较高。在1993年,德国的废水深度处理普及率已达48%,芬兰达88%,瑞典达67%。美国的废水处理与回用起步于20世纪20年代,产业化的废水回用设施建设在80年代末期开始,当时的废水回用量已达260m3/d,其中62%用于农业灌溉,31.5%用于工业。日本全国在1996年已有162座废水处理厂有再生水设备,利用再生水量48m3/d。以色列是再生水回用方面最具特色的国家,建有127座再生水库,目前72%的城市废水已经实现回用。我国对工业废水处理与回用起步较晚,80年代初开始在北方缺水的大城市开展废水回用于工业和民用的试验研究。大连春柳废水处理厂1m3/d回用水量的深度处理示范工程于1992年投产运行,树立了废水回用的典范。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的废水深度处理与回用事业已经初具规模,逐渐形成了系统的思路。目前国内的技术规范标准大多都限于单一行业废水(如染料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36-2013)、焦化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2-2012)等),而有关有机氮工业废水处理及回用技术与标准在国内外尚属空白。

2. 经查,该标准无对应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

3. 尚无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本标准项目属于节能与综合利用标准体系“05资源综合利用标准”下的“02工业三废综合利用”,在标准体系中的位置是:HG-05-02;属于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化工行业“02 绿色工厂”下的“02 资源节约方面的标准”,在标准体系中的位置是:GM010202

4. 未发现相关知识产权问题。


备注
 
牵头单位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标准化技术组织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部委托机构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注1] 填写制定或修订项目中,若选择修订必须填写被修订标准号;
[注2] 选择采用国际标准,必须填写采标号及采用程度;
[注3] 选择采用快速程序,必须填写快速程序代码;
[注4] 体系编号是指在各行业(领域)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中的体系编号。
文件说明
附件2:《有机氮工业废水处理及回用技术规范》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docx (80.58KB)任务书(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