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
建议项目名称
(中文)
再生磷酸铁
建议项目名称
(英文)
Regenerated iron phosphate
制定或修订
■制定 □修订
被修订标准号
采用程度
□IDT □MOD □NEQ
采标号
国际标准名称
(中文)
国际标准名称
(英文)
采用快速程序
□FTP
快速程序代码
□B □C
ICS分类号
71.060.50
中国标准分类号
G12
牵头单位
嘉兴市双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体系编号
HG-05-02;GM010205
参与单位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等
完成周期(月)
24
目的、意义
或必要性

在国务院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年~2020年)》中,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废弃物处置等列入重点领域;废物资源化是深入实施节能减排的要求,是缓解资源短缺瓶颈的要求,是发展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要求,大宗废物综合利用对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加快构建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本项目为重点项目,符合《中国制造2025》第三章战略任务和重点第(五)节 全面推行绿色制造中积极推行低碳化、循环化和集约化,提高制造业资源利用效率。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的要求。也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7 “(五)深入推进资源循环利用”的要求。同时在工信部2016年发布的《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中“重点领域”要求推动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企业、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从设计规划到评价服务等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本次申报的标准符合其中“绿色工厂”中资源节约与废物利用范畴。

随着我国机械工业的发展,金属表面处理企业也随之发展壮大,在钢铁企业及机械制造业领域内,由于除锈涂装的需要,普遍采取酸洗磷化工艺。金属制品的磷化,是金属表面处理工艺的一道重要工序。磷化过程主要是在金属表面形成一层防锈膜,同时由于酸与金属表面的作用,也产生了一些沉积物,即称之为磷化渣。磷化渣呈酸性,含有大量的Fe2+Zn2+PO43+离子,由于所采用的磷化液不同,它同时还含有一定量的铁、锰、镍、铜等金属离子。磷化渣属于金属表面处理废物,已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即HW17类型废物,要求严格管控和处理,将磷化渣直接排放到环境中,不但占用一定的土地,导致可利用土地资源减少,而且其中的磷酸盐、亚硝酸盐等物质进入土壤后,经过风化、雨雪淋溶、地表泾流的侵蚀,会产生土壤酸化反应或其他反应,某些微量金属物质还可能在土壤中发生积累。如果填埋处置不当,不进行严密的场地工程处理和填埋后的科学管理,也容易污染土壤环境。磷化渣随天然降水或地表径流会污染地面水,随渗沥水则污染地下水,若将废渣直接排入河流、湖泊或海洋能造成更严重的水体污染。过量的含磷废水排入江河湖海中造成过营养引起水草和藻类大量生长,由于水草和藻类的死亡和腐烂造成河、湖水发臭和缺氧而引起鱼虾等水生物大量死亡,破坏了生态平衡。同时在磷化废渣运输和处理过程中,会产生有害气体和粉尘,对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目前,磷化渣资源化利用先进技术为:采用了非平衡态下的水热处理技术,充分利用了不同物料之间的溶解度差异,通过简单、绿色、安全的近零排放新工艺,巧妙地在环保前提下实现了不同金属物种的分离。利用我国目前领先的核心专有技术一种利用磷化废渣提取制备磷酸铁的方法 专利号201610112866.0,将能大大提高产品的品质和扩大应用范围,提升得到产品的价值。分离获得固体样品和液体样品,均可得到应用。在整个磷化渣处置过程中,不产生新的气、液、固废弃物,实现真正的环保资源化处理过程。并且分离获得高附加值的磷酸铁、磷酸二氢锌、磷化液等基础材料,生产的磷化液就近循环使用;磷酸铁进一步提纯改性获得高品质的电池级磷酸铁、环保催化剂新复合材料、陶瓷及涂料原料等。全面实现了废弃资源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再利用的目的,对促进我国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实现蓝天工程,有着十分重要的建设意义。当前,行业缺少标准规范,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再生磷酸铁的产品销售和相关技术应用,因此制定《再生磷酸铁》行业标准,规范再生磷酸铁产品质量,用标准约束和规范行业行为,是当务之急,重中之重。

本标准的制定将推动我国金属表面处理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发展,对于规范磷化渣资源再利用及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范围和主要
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再生磷酸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外观、氧化铁、氧化磷、钠、铜、镍、铬、砷、铅、汞、镉、pH

        本标准适用于以磷化渣为原料来制备磷酸铁,此再生磷酸铁适用作催化剂及制造陶瓷和涂料等。


国内外情况
简要说明

目前尚没有查阅到再生磷酸铁国内外标准。

该项目在节能与综合利用标准体系中属于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在无机化工标准体系中属于副产、再生无机化工原料制造领域。

   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


备注
 
牵头单位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标准化技术组织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部委托机构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注1] 填写制定或修订项目中,若选择修订必须填写被修订标准号;
[注2] 选择采用国际标准,必须填写采标号及采用程度;
[注3] 选择采用快速程序,必须填写快速程序代码;
[注4] 体系编号是指在各行业(领域)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中的体系编号。
文件说明
附表2:《再生磷酸铁》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赵).docx (25.58KB)任务书(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