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
建议项目名称
(中文)
面向电信运营商的开放联盟链技术要求
建议项目名称
(英文)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Public Permissioned Blockchain for Telecom Operators
制定或修订
■制定 □修订
被修订标准号
采用程度
□IDT □MOD □NEQ
采标号
国际标准名称
(中文)
国际标准名称
(英文)
采用快速程序
□FTP
快速程序代码
□B □C
ICS分类号
35.020
中国标准分类号
L70
牵头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体系编号
G
参与单位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亚信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完成周期(月)
24
目的、意义
或必要性
区块链作为重塑信任关系、构建协作机制的关键技术,已在金融科技、政务服务、司法服务等领域展现出巨大的应用前景,但整体上,应用规模依然较小,应用碎片化问题突出。为此,国内外纷纷启动区块链基础设施的研究与建设,期望通过开放联盟链等基础设施降低用链成本、打通链级孤岛、促进区块链规模化应用进程。国际方面,欧盟于2018年启动了EBSI(European Blockchain Services Infrastructure,欧洲区块链服务基础设施)项目,期望实现欧洲跨国别的身份服务、学历互认等基础服务,目前已获得30个国家参与;国内方面,最高法已牵头建设司法领域的区块链基础设施“司法链”,期望实现跨地区、跨层级的电子证据跨链协作服务,目前已在全国24个省市的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试点应用。此外,国内各城市也建设了本地区的区块链基础设施,如贵阳的主权区块链、成都的蜀信链、雄安的城市链、昆明的区块链公共服务平台等,期望实现本地区的区块链规模化应用。 电信运营商作为电信基础服务供应商,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与先天优势。尤其,随着跨运营商的清结算、反诈服务、黑名单共享等区块链应用的推进,不同运营商之间跨链协作的需求愈发凸显。而运营商不同省公司存在用链成本高、重复建链等问题。因此,建设面向电信运营商的开放联盟链可以有效降低不同运营商间的跨链协作成本、不同省公司的上链用链成本,是必要的。 开放联盟链建设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工程,为兼顾不同底层区块链系统的差异性,具备适用不同场景的扩展性,需要配套的标准规范约束参考框架、技术要求、接口规范、应用规范等。本标准作为面向电信运营商的开放联盟链系列标准的首个标准,拟对参考框架进行规范。拟结合运营商现有的清结算、反诈服务、黑名单共享、数字藏品等应用现状,梳理在跨链互通等方面的共性需求,明确必要的技术要求;同时,考虑到扩展性,明确宜支持的特色技术要求。
范围和主要
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面向电信运营商的开放联盟链技术要求,包括用户角色视图、技术架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面向电信运营商的开放联盟链产品的设计研发、测试评估、运营管理。 本文件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 1) 用户角色:明确开放联盟链的用户角色视图,包括运营方、监管方、使用方,规范不同角色的职责与权利; 2) 技术架构:参考现有电信网络的架构,结合区块链技术与应用特点,构建“内部自治、外部扩展”的技术架构,拟采用分层分级的金字塔状架构,明确不同层级系统的使用范围与职责; 3) 技术要求:基于2)中的技术架构,规范架构中不同层级系统的技术要求,包括功能要求与安全要求等。 本文件拟从电信运营商区块链应用需求出发,对面向电信运营商的开放联盟链的用户视图、技术架构、技术要求进行规范。
国内外情况
简要说明
1、 T/CCSA 391.2-2022《区块链通用评测指标和测试方法》规范了相关术语与定义,规范了对区块链系统本身的通用技术要求、评价指标以及评测方法;T/CCSA 391.1-2022《区块链总体技术要求》对区块链系统整体的技术要求进行规范,主要聚焦在区块链系统本身。以上标准均从技术层面对区块链系统本身的技术要求进行规范,面向电信运营商的开放联盟链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包括电信业务的特殊性、电信行业管理的特殊性等。因此,拟在以上标准的基础上,从技术和应用两方面,对面向电信运营的开放联盟链参考框架进行规范。 2、 国家标准《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 参考架构》(送审稿)对区块链平台的参考架构进行了规范,具有通用性与普适性,但面向电信运营商的开放联盟链有其特殊性,电信运营商的业务特殊性、开放联盟链的市场定位有其特殊性,故本标准将重点从电信运营商的业务需求出发,结合开放联盟链的市场用途,参考已有关于区块链参考架构的标准研制推进,对于和已有标准的重合部分,将与已有标准保持一致。 3、 不涉及知识产权的问题。
备注
 
牵头单位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标准化技术组织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部委托机构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注1] 填写制定或修订项目中,若选择修订必须填写被修订标准号;
[注2] 选择采用国际标准,必须填写采标号及采用程度;
[注3] 选择采用快速程序,必须填写快速程序代码;
[注4] 体系编号是指在各行业(领域)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中的体系编号。
文件说明
H-202211074609-行标-立项建议书.doc (199.05KB)任务书(建议书)
H-202211074609-行标-立项建议书.pdf (157.61KB)任务书(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