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需求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指出: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色发展是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要求全面推动绿色发展;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发展绿色金融,出台有利于绿色发展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道路,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再生铅冶炼属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行业,制定再生铅绿色工厂评价标准,有助于在行业内树立标杆,引导和规范再生铅行业绿色发展,系统解决行业共性、突出环境污染问题,促进行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2、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建立绿色制造体系的需求
《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提出,到2020年,建成较为完善的绿色制造相关评价标准体系和认证机制,创建百家绿色工业园区、千家绿色示范工厂,推广万种绿色产品;《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要求,到2020年,制定一批基础通用和关键核心标准,组织开展重点标准应用试点,基本形成绿色制造标准体系。目前,有色金属行业已基本建立绿色工厂评价标准体系,十种常用有色金属采选、冶炼业绿色工厂标准相继制定并发布。因此,再生铅绿色工厂标准制定是有色金属行业绿色工厂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推动再生铅冶炼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
“十三五”以来,我国再生铅产量稳步增加,产量由2016年的165万吨增长到2020年的245万吨,增长幅度接近50%,年增长率8.2%;再生铅/精炼铅比例由2016年的35%提高到2020年的45%,增长10%。2020年,我国精炼铅产量545万吨,其中再生铅产量245万,占比45%,已达到“十三五”有色金属工业发展目标中“再生铅占比45%”的要求。受原料、节能、环保等多因素影响,原生铅冶炼将延续现有生产格局,产能基本不会新增;再生铅将成为我国铅冶炼主要发展方向。我国再生铅工业起步晚,近年来虽然发展快速,但仍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1)产能利用率低。
再生铅主要原料为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代码900-052-031)。据统计,我国目前再生铅冶炼产能约630万吨/年,废铅蓄电池处理规模约1000万吨/年;2020年我国再生铅产量245万吨/年,对应废铅蓄电池处理量350万吨/年,再生铅产能利用率仅39.5%,产能利用率偏低。2020年,我国铅蓄电池报废量约650万吨,仅有350万吨废铅蓄电池用于再生铅冶炼,其余去向不明。
(2)中小企业多,工艺设备参差不齐
根据各省生态环境厅公开数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国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再生铅企业共53家,废铅蓄电池处理规模10万吨以下企业20家,占比40%,中小企业数量占比较大,工艺技术、设备及环保等方面竞争力较弱。
(3)区域产能分布不均
再生铅企业主要集中在安徽、江苏、河南和贵州四省,合计废铅蓄电池处理规模占比高达62%,而全国尚有14个省级区域尚无废铅蓄电池处理能力,产能分布严重不均,废铅蓄电池跨区域长距离转移先对普遍,增加运输成本及环境风险。
(4)环境管理不规范
排污许可为固定污染源核心管理制度,根据排污许可证质量抽查结果,6成以上再生铅企业排污许可证存在主要排放口识别错误、许可排放限值有误、污染防治措施不可行等重大问题,且环境管理要求执行较差,几乎全部企业均未建立规范环境管理台账、及时提交执行报告和自行监测结果等。
因此,制定再生铅冶炼绿色工厂评价标准,有助于推动再生铅行业优化产能分布、鼓励头部企业做大做强、提高产能利用率、规范环境管理,促进再生铅行业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