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
建议项目名称
(中文)
再生铅冶炼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建议项目名称
(英文)
Evaluating requirements for green factory in recycled lead smelting industry
制定或修订
■制定 □修订
被修订标准号
采用程度
□IDT □MOD □NEQ
采标号
国际标准名称
(中文)
国际标准名称
(英文)
采用快速程序
□FTP
快速程序代码
□B □C
ICS分类号
77.120.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H01
牵头单位
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体系编号
GM04-02-01
参与单位
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完成周期(月)
24
目的、意义
或必要性

1、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需求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指出: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色发展是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要求全面推动绿色发展;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发展绿色金融,出台有利于绿色发展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道路,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再生铅冶炼属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行业,制定再生铅绿色工厂评价标准,有助于在行业内树立标杆,引导和规范再生铅行业绿色发展,系统解决行业共性、突出环境污染问题,促进行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2、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建立绿色制造体系的需求

《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提出,到2020年,建成较为完善的绿色制造相关评价标准体系和认证机制,创建百家绿色工业园区、千家绿色示范工厂,推广万种绿色产品;《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要求,到2020年,制定一批基础通用和关键核心标准,组织开展重点标准应用试点,基本形成绿色制造标准体系。目前,有色金属行业已基本建立绿色工厂评价标准体系,十种常用有色金属采选、冶炼业绿色工厂标准相继制定并发布。因此,再生铅绿色工厂标准制定是有色金属行业绿色工厂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推动再生铅冶炼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

“十三五”以来,我国再生铅产量稳步增加,产量由2016年的165万吨增长到2020年的245万吨,增长幅度接近50%,年增长率8.2%;再生铅/精炼铅比例由2016年的35%提高到2020年的45%,增长10%。2020年,我国精炼铅产量545万吨,其中再生铅产量245万,占比45%,已达到“十三五”有色金属工业发展目标中“再生铅占比45%”的要求。受原料、节能、环保等多因素影响,原生铅冶炼将延续现有生产格局,产能基本不会新增;再生铅将成为我国铅冶炼主要发展方向。我国再生铅工业起步晚,近年来虽然发展快速,但仍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1)产能利用率低。

再生铅主要原料为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代码900-052-031)。据统计,我国目前再生铅冶炼产能约630万吨/年,废铅蓄电池处理规模约1000万吨/年;2020年我国再生铅产量245万吨/年,对应废铅蓄电池处理量350万吨/年,再生铅产能利用率仅39.5%,产能利用率偏低。2020年,我国铅蓄电池报废量约650万吨,仅有350万吨废铅蓄电池用于再生铅冶炼,其余去向不明。

2)中小企业多,工艺设备参差不齐

根据各省生态环境厅公开数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国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再生铅企业共53家,废铅蓄电池处理规模10万吨以下企业20家,占比40%,中小企业数量占比较大,工艺技术、设备及环保等方面竞争力较弱。

3)区域产能分布不均

再生铅企业主要集中在安徽、江苏、河南和贵州四省,合计废铅蓄电池处理规模占比高达62%,而全国尚有14个省级区域尚无废铅蓄电池处理能力,产能分布严重不均,废铅蓄电池跨区域长距离转移先对普遍,增加运输成本及环境风险。

4)环境管理不规范

排污许可为固定污染源核心管理制度,根据排污许可证质量抽查结果,6成以上再生铅企业排污许可证存在主要排放口识别错误、许可排放限值有误、污染防治措施不可行等重大问题,且环境管理要求执行较差,几乎全部企业均未建立规范环境管理台账、及时提交执行报告和自行监测结果等。

因此,制定再生铅冶炼绿色工厂评价标准,有助于推动再生铅行业优化产能分布、鼓励头部企业做大做强、提高产能利用率、规范环境管理,促进再生铅行业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


范围和主要
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再生铅冶炼业绿色工厂评价的总则、评价要求、评价程序及评价报告。本标准适用于再生铅冶炼企业的绿色工厂总体评价。标准主要内容章节包括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和评价方法。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标准编制的最新要求对标准草案中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国内外情况
简要说明

2012年,欧洲委员会的联合研究中心环境与持续发展所开展研究组织环境足迹评价技术,2013年4月欧盟委员会颁布了2013/179/EU号建议《产品和组织生命周期表现测试和沟通通用方法》,正式开始了组织(含制造工厂)环境足迹评价的推广。组织环境足迹(以下简称“OEF”)是从生命周期角度多标准衡量组织的环境绩效,首要目的是寻求减少与组织活动相关的环境影响,考虑供应链活动(从原材料的提取,通过生产和使用,到最终废物管理),涉及制造业、公共机构等,可用于标杆管理和绩效跟踪、最低环境成本的采购、减灾活动及自愿性或强制性计划的参与。OEF已在有色金属行业进行评价试点,得到了世界的广泛关注。ISO/TC 207基于欧盟OEF、ISO/TR 14069 和 ISO 14046 等标准和报告编制了ISO/ TS 14072:2014《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 组织生命周期评价要求与指南》,于2014年正式发布,上升为国际通用的评价技术规范。但由于其评价过程极其复杂,不确定因素较多,因此推广效果并不理想。早在2000年,日本就提出了建立“循环型社会”的构想,采取了有力的环保措施。在评价方面,日本推行环境会计制度,围绕业务领域成本、上游/下游成本、管理活动成本、研发成本、社会活动成本、环境损伤成本、其他成本等七类环保成本,把用于环境保护的投资和由此而获得的经济效益作定量定性的测定、分析并加以公布。日本企业也积极推进各种环保制度,如日立集团从2011年开始推行“精选环保工厂”认定制度,每年认定一次。

《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发布实施后,中国有色工业协会组织制定了《有色金属工业绿色制造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涵盖原料、二次资源分类及产品、固废综合处理、绿色工程、绿色园区等领域247项制修订标准。目前,十种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已相继立项开展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的制定,而再生有色金属冶炼业尚未开展绿色工厂相关标准制订。因此,再生铅冶炼绿色工厂标准制定对推进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建立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机制,推动用能结构优化,实现工厂的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备注
 
牵头单位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标准化技术组织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部委托机构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注1] 填写制定或修订项目中,若选择修订必须填写被修订标准号;
[注2] 选择采用国际标准,必须填写采标号及采用程度;
[注3] 选择采用快速程序,必须填写快速程序代码;
[注4] 体系编号是指在各行业(领域)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中的体系编号。
文件说明
11《再生铅冶炼绿色工厂评价要求》项目建议书-final.doc (30KB)任务书(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