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废弃物包装、运输、贮存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包装要求、运输要求、贮存要求、标识标记要求、安全要求及应急预案。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废弃物及一般产物的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不适用于危险废物拆解产物的包装、运输、贮存。
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结合包装、运输、贮存的规范管理要求,针对电子废弃物的包装、运输、贮存规范进行要求。
一般要求:归纳整理了电子废弃物的包装、运输、贮存所遵循的标准要求。
包装要求:按照物料的形态、类别特定,对拆解前后的电子废弃物包装进行分类建议。
运输要求:对运输类型及方式、装运工具及设备要求进行规范。
贮存要求:对贮存类型、场地及方式要求进行规范。
标识、标记及代号:对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包括使用的容器、场所上的标识等统一规定。
安全要求:将包装运输贮存过程中的安全要求、人员的安全要求、安全防护和污染控制,分类规范,以加强相关安全意识和措施。
应急预案:企业应进行危险有害因素分析、重大危险源辨识,制定切实可行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交通事故、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事故、设施破损事故、人员伤亡事故、疫情防控等应急预案。
与被修订标准的对比如下:
主要是将原《电子废弃物的运输安全规范》与《电子废弃物的贮存安全规范》进行修订,整合为《电子废弃物的包装、运输、贮存》标准,主要整合电子废弃物包装方面的要求,按照一般要求、包装/运输/贮存要求、安全要求、标识、标记代号及登记记录和应急预案的顺序,分类归纳;将涉及危废和固废的条款,分类归纳,新修订的标准详细内容如下:
a) 修改了范围(见第1章);
b)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c) 修改了定义(见第3章),将2011年版中的有关内容纳入(见3.1、3.3-3.11,2011年版的YS/T 765见3.1-3.6、YS/T 766见3.1-3.8);
d) 增加了包装的定义(见3.2);
e) 增加了“一般要求”一章(见第4章),将2011年版中危险废物相关的条款和运输贮存的其他规范要求纳入(见4.4-4.8,YS/T 765见5.6.2-5.6.5、YS/T 766见5.6);
f) 增加有关危险废物运输、贮存、包装方面的要求(见4.1-4.3)。
g) 增加了“包装要求”一章(见第5章),将2011年版中的有关内容纳入(见5.3-5.7,YS/T 765见5.2、5.4.4,YS/T 766见5.2.1、5.2.2、5.2.3);
h) 增加有关包装材质(见5.1)、包装废弃物回收(见5.2)、使用的包装类别等方面的要求(见5.6);
i) 将“电子废弃物的运输安全要求”更改为“运输要求”(见第6章),并将2011年版中的有关内容纳入(见6.1-6.3,YS/T 765见5.2);
j) 增加了对运输方面的安全防护和消毒要求(见6.2.12),以及捆扎、防水和防散失的工具要求(见6.3.1);
k) 删除了有关危险废物运输的条款(2011年版的YS/T 765见5.1、5.4.3);
l) 将“电子废弃物的贮存安全要求”“贮存要求”(见第7章),并将2011年版中的有关内容整合后纳入(见7.1、7.2.1-7.2.4,YS/T 766见5.1.3、5.2、5.3);
m) 增加了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的内容(见7.2.5、7.2.6);
n) 删除了有关危险废物贮存的条款(2011年版的YS/T 766见5.1.1、5.1.2);
o) 将“标记代号、运输记录、贮存记录”合并为“标识、标记代号及登记记录”(见第8章),并将2011年版中的有关内容整合后纳入(见8.1、8.3,YS/T 765见6、7,YS/T 766见5.2.5、5.5);
p) 增加了有关标识记录卡的要求(见8.2);
q) 删除了有关危险废物标签的条款(2011年版的YS/T 766见5.2.4);
r) 增加了安全要求(见第9章),将2011年版中的“运输人员的安全要求”(2011年版的YS/T 765见5.5)、“贮存人员的要求”(2011年版的YS/T 765见5.4)、“安全防护和污染控制”(2011年版的YS/T 766见6),整合后纳入(见9.1、9.2);
s) 整合了应急预案(见第10章),将2011年版的有关内容纳入(见10.1-10.3,2011年版的YS/T 765见8,2011年版的YS/T 766见7);
t) 增加了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见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