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
建议项目名称
(中文)
石油和化工行业单位产品碳排放限额编制导则
建议项目名称
(英文)
Guidelines for the preparation of carbon emission allowances per unit product in the petroleum and chemical industries
制定或修订
■制定 □修订
被修订标准号
采用程度
□IDT □MOD □NEQ
采标号
国际标准名称
(中文)
国际标准名称
(英文)
采用快速程序
□FTP
快速程序代码
□B □C
ICS分类号
13.020.30
中国标准分类号
Z04
牵头单位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体系编号
HG-04-00
参与单位
中国化工节能技术协会
完成周期(月)
24
目的、意义
或必要性

2017年全国建立碳交易市场,为支撑政府更科学合理地发放碳配额,需要针对不同的行业制定相应的单位产品(服务)的限额标准,为主管部门分配碳排放配额、淘汰限制落后产能、制定行业碳排放管控措施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撑,为保证不同行业限额标准间保持一致性,特制定此编制通则予以规范和统一。

对于石油和化工行业来说,需要一套标准体系来规定重点产品的碳排放强度相关指标数值,为碳配额分配、企业碳排放控排、低碳技术推广等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本标准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之国家质量基础专项《支撑温室气体排放交易的典型共性技术与标准研究及集成应用示范》(2016YFF0204400)的成果产出,通过深入剖析石油和化学工业重点产品(炼油、乙烯、尿素、合成氨、甲醇、纯碱、烧碱、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生产过程的能量耗散与物质迁移规律,利用精确的测量手段与科学的数据质量控制方法,广泛调研典型石油和化学工业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的温室气体排放情况,确定不同工艺、原料路线、装置类型等对产品温室气体排放的关键因素(工艺类型、生产规模、能源结构等),制定不同关键因素下符合行业实际情况且具有操作性的单位产品温室气体排放限定值、准入值与先进值。

本标准将直接应用于全国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为纳入全国碳市场炼油产品的温室气体排放权配额分配提供基准数据,也可用于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控排和低碳技术推广等工作。

为更好的推动节能技术进步,不断完善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便于集中规范石油和化工行业产品生产和节能降耗,且更具有高要求、符合性以及可操作性,因此有必要修订重点产品碳排放限额标准编制工作。

范围和主要
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单位产品碳排放限额标准的内容、编制依据和原则、单位产品碳排放限额的取值原则以及单位产品碳排放限额标准的应用。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和化工行业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碳排放限额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碳排放控制。

主要技术内容: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技术要求

5 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

    6 低碳管理与措施

国内外情况
简要说明
  1. 1、本标准所涉及领域的相关国外标准情况如下:

    在《2006 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给出了工业过程和产品使用类别及其可能的碳排放。

    2、本标准所涉及领域的相关国内标准情况如下: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于201310月和201412月印发了《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发改办气候[2013]2526号)、《第二批4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发改办气候[2014]2920号),其中,涉及石化和化工行业温室企业核算的为《中国石油化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中国化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供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等相关工作参考使用。

    推荐性国家国标GB 30250-2013中标准规定了炼油、乙烯、甲醇、合成氨等中重点产品能耗的准入值及先进值,对重点产品单位产品能耗的统计范围提出明确界定。以上标准重点产品碳排放量限额标准研究提供了技术支撑。

3、本标准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

备注
 
牵头单位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标准化技术组织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部委托机构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注1] 填写制定或修订项目中,若选择修订必须填写被修订标准号;
[注2] 选择采用国际标准,必须填写采标号及采用程度;
[注3] 选择采用快速程序,必须填写快速程序代码;
[注4] 体系编号是指在各行业(领域)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中的体系编号。
文件说明
02《石油和化工行业单位产品碳排放限额编制导则》项目建议书.doc (46KB)任务书(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