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
建议项目名称
(中文)
云平台互联互通能力要求 第1部分:总体架构
建议项目名称
(英文)
Cloud Platform Interlinkage and Intercommunication Capability Requirement - Part 1: General Architecture
制定或修订
■制定 □修订
被修订标准号
采用程度
□IDT □MOD □NEQ
采标号
国际标准名称
(中文)
国际标准名称
(英文)
采用快速程序
□FTP
快速程序代码
□B □C
ICS分类号
35.210
中国标准分类号
L77
牵头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体系编号
S-03-01-05-01-03
参与单位
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完成周期(月)
22
目的、意义
或必要性
云计算是我国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支撑多领域新技术的融合创新,云平台互联互通有助于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构建繁荣的产业生态,培育云平台发展新动能。2021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文件《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推动制定云平台间系统迁移和互联互通标准,加快业务和数据的互联互通”,云平台的互联互通成为云计算产业发展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方向。 在此背景下,亟需一个具有指导意义的云平台互联互通能力标准体系,建立起全面详实的云平台互联互通能力要求和技术方法论,促进云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推动云计算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范围和主要
技术内容
本标准为云平台互联互通能力要求体系的总体架构部分,总结性地规定了云平台互联互通的能力要求及技术规范。标准首先明确了云平台互联互通的能力框架,包括互联互通能力的分类和层级划分、互联互通实现程度的定义和评估方法;内容上聚焦网络互联、业务互通、数据流动、算力协同四大云平台互联互通核心能力域,对功能及技术进行系统梳理和详细规定。本标准为系列标准,包括第1部分:总体架构,对云平台互联互通提出总体能力要求;第2部分:网络互联,对云平台网络互联做出技术能力要求;第3部分:业务互通,对云平台跨云的业务接口、调用、互通提出能力要求;第4部分:数据流动,对云平台互联互通的数据存储、迁移、流动提出能力要求;第5部分:算力调用,对云平台互联互通的算力感知、服务、调用提出能力要求。 本标准旨在有效指导云平台建设企业及多云管理产品建设企业洞悉云平台互联互通能力的建设路线及建设方式,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持续输出高质量产品。
国内外情况
简要说明
目前国内外针对云平台互联互通的标准领域仍有空白。GB/T及ISO/IEC系统中只有关于硬件产品做出互联互通要求的标准,例如生产设备、通信设备、控制系统软件等;缺乏针对云平台互联互通的统一标准。
备注
 
牵头单位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标准化技术组织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部委托机构
(签字、盖公章)
月 日
[注1] 填写制定或修订项目中,若选择修订必须填写被修订标准号;
[注2] 选择采用国际标准,必须填写采标号及采用程度;
[注3] 选择采用快速程序,必须填写快速程序代码;
[注4] 体系编号是指在各行业(领域)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中的体系编号。
文件说明
H-202210184504-行标-立项建议书.doc (196.84KB)任务书(建议书)
H-202210184504-行标-立项建议书.pdf (147.11KB)任务书(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