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项目名称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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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共享服务网络框架和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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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项目名称
(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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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quirements and Framework of Data Sharing Service Net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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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或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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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 □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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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修订标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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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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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T □MOD □NE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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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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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名称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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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名称
(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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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快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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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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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程序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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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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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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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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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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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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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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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亚信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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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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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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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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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网络通信与安全紫金山实验室,之江实验室,上海富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洞见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锘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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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周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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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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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意义
或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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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已被中央正式确立为新型生产要素,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基础性资源、战略性资源和重要生产力,国家已将数据要素市场列入顶层设计,加快推动数据要素交易流通的发展。数据要素跨行流通的市场需求潜力巨大,互联网、金融、政府、电信等行业数据体量大。
行业客户对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需求愈发强烈,数据共享服务网络利用隐私计算技术,实现满足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一站式数据共享与流通服务网络。建立网状数据合作方式,有利于数据流通市场的规模化发展,推动数据价值深度挖掘;同时,规范化合作流程,可以降低数据合作参与方的合作成本和合作门槛,鼓励多方参与市场探索,实现商业共赢。
建立数据共享服务网络需求与框架标准,是为了能够提供标准化的数据共享服务流程,建设获得行业认可的数据要素流通基础设施,促进数据要素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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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和主要
技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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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数据要素流通领域,给出数据共享服务网络的需求场景,定义数据共享服务网络的框架规范,为数据要素流通的基础设施提供参考。
主要包含数据共享服务网络的需求场景、框架,以及技术要求。具体的包含:
1、数据共享服务网络的需求场景,包括金融领域、通信领域、医疗领域等。
2、数据共享服务网络的框架,包括数据共享计算层、数据商城能力层和开放合作服务层三个层次。其中共享计算层提供数据连接和安全计算,数据商城能力层提供数据目录和交易撮合的能力,开放合作服务层提供开放合作和业务监督。
3、数据共享服务网络的技术要求,包括系统管理要求、业务开通要求、数据接入要求、计算作业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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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情况
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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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内外对该技术研究情况简要说明:
目前对于在数据安全基础上的数据流通和共享,业界分别从数据交易和隐私保护技术进行探索。在数据交易探索中,成立了很多数据交易所,但数据合作碎片化,大多数无法可持续经营,整体交易市场未形成统一的互信机制和合作流程,数据流通效率低且可持续性弱。在技术探索中,隐私计算作为一种在保护数据本身不对外泄露的前提进行数据分析计算的技术,越发受到重视。政府、企业等各种组织,电信、金融、交通、医疗等各种行业均对隐私计算有强烈的需求。但在数据流通上主要为点对点交易,且各个企业自己的隐私计算平台各有优势和特点。因此需要建立数据共享服务网络进行一站式的数据流通。
2.目前数据流通和共享相关的标准有:
ITU-T Y.3601《Big data – Framework and requirements for data exchange》
ITU-T Y.4560 : Blockchain-based data exchange and sharing for supporting Internet of things and smart cities and communities
IEEE P3652.1 - Guide for Architectural Framework and Application of Federated Machine Learning
国家标准: GB_T 40094 电子商务数据交易系列标准;
国内行标:YD/T 3411-2018:移动互联网环境下个人数据共享导则;
企业标准:Q_LCRJ001-2019数据交易平台交易服务标准
上述标准虽与数据交易和联合机器学习相关,但并未对网状化标准化的数据高效流通进行深入研究,并未建立开放和共赢的数据流通商业运营模式。因此希望建立数据共享服务网络标准立项,建立高效、安全和共赢的数据共享流通标准。
3.无知识产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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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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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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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公章)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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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技术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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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公章)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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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托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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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公章)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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