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行业标准的紧迫性:
本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关于节能减排标准化重大工程中有关“研究制定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环境监测与检测服务、再利用及再生利用产品、循环经济评价、碳排放评估与管理等领域的标准。”的要求。也符合“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中提出的“实施绿色制造标准化和质量提升工程”的方向。
2、制定行业标准的目的﹑必要性:
钢铁行业二氧化硫主要由烧结球团烟气产生,烧结球团烟气产生的二氧化硫占钢铁企业排放总量70%以上,按照国家环保要求,对烧结机烟气进行脱硫处理。目前国内采用较多的脱硫工艺是钙系湿法、干法和半干法,此法约占脱硫工艺的80%。
而因此产生的脱硫副产物-脱硫灰排放涉及诸多环保问题。全国钢铁行业每年烧结石灰—石膏法脱硫工艺排放的脱硫灰达2000多万吨,还有历年的大量堆存,利用率极低,堆存占用大量土地,对环境和水源造成严重污染。对其进行回收利用可以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有效地改善周边环境。
烧结烟气脱硫灰中含有大量的硫酸钙、碳酸钙、氢氧化钙等有益成分,烧结烟气脱硫灰回收利用还能变废为宝,脱硫灰可以作为二次资源来加以利用。
根据脱硫灰中有益成分的不同,利用途径按照处理方式可以有几个方向,分别为直接回收利用、简易处理后利用及改性处理后利用。对此鞍钢立项研究,取得一些研究成果并予以推广,其中一个利用方向即替代部分水泥用于混凝土中,在鞍钢现场制备C30混凝土应用于地基基础已达2年以上,各龄期性能达到设计要求。如每年在混凝土中利用30万吨,等量替代水泥,仅以替代P.O.325、P.O.425水泥(目前价格在330-390元/吨)来计算,除去处理成本,利润在200元/吨以上,仅在混凝土行业带来的效益达6000万元/年。
鞍钢已制定了鞍钢公司企业标准加以推行,并陆续开展脱硫灰在各强度级别的混凝土中的应用研究,不断完善该标准相关技术内容及信息。鉴于目前尚没有国家及行业的相应标准,迫切需要制定《用于混凝土中的烧结烟气脱硫灰》行业标准以便于将成果向行业及国内推广使用。
3、与现有体系关系:
该标准为冶金固废领域的产品标准,标准体系编号为5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