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关于印发《工业互联网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中央企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

   为发挥标准在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构建中的顶层设计和引领规范作用,推动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步伐,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组织制定《工业互联网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现予印发。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9年1月25日

附件:

工业互联网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pdf